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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三天里,洪逸的食量照样奇大无比,吓得胡庆梁都看傻了眼睛。

    背包里的二十多斤食物甚至不够洪逸塞牙缝的,还不够撑半天呢就被消灭殆尽。

    眼看背包空空如也,胡庆梁以为洪逸马上就会去满大街搜集可以果腹之物,顺便救救美女、打打劫匪什么的。

    但洪逸愣是没出去瞎转悠。

    他的活动范围就定死在了小河边,压根不想走远,像是要时刻等着花蕾盛开,不想错过最奇妙的生命体诞生。

    当然,对洪逸而言要填饱肚子可太简单了。

    “大叔,这些蜈蚣的虫卵像不像鱼子酱,颗颗饱满鲜润,很美味的样子耶,拌着白糖吃颇有一番风味,你尝尝?”

    “尝个屁!你抓得那几只老鼠都被毒死了!别以为我不知道!”

    “啊?大叔你还不笨嘛……不过你可以吃老鼠肉嘛,我帮你烤,听说鼠肉比鸡肉还好吃哩。”

    “我吃屎也不吃那种东西!”

    “哎正好……我最近胃口挺大的,吃完一顿要拉几大坨,大叔你有口福了。”

    “呕呕呕,我宁可吃死老鼠也不吃屎!”

    洪逸不过是挤兑一下胡庆梁而已,他还没窘迫到要吃拿鼠肉来充饥的地步。

    住在河边,最不愁的是什么?

    河鲜,当然是河鲜啦。

    尽管河水里浮游着大量血线虫,以及一些诸如霜冻蝌蚪、葫芦孑孓这样的幼虫,可是非常神奇的是,它们竟然与水生土著河鲜相安无事,互不干扰。

    那些鱼啊,虾啊,黄鳝啊,水蛇啊什么的,都在小河里活得好好的,而且好像更生猛了。

    这让洪逸感异常地疑惑。

    水里那么多土著河鲜,又有那么多古怪虫子,难道就不会耗尽氧气,导致两大阵营双双缺氧浮尸河面吗?

    还是说,古怪的水生虫子压根就不消耗氧气,而是消耗氮气?

    可是氮气是惰性气体,不可能给生物的新陈代谢带来能量啊……

    还有更疑惑的,巨型虫子们会袭击人类,在人类尸体上产卵,但为什么它们就不攻击土著河鲜呢?难道是因为它们嫌弃土著河鲜的肉太少吗?

    洪逸压下了种种疑问,跑到河边,用四根触须钻进水里捉鱼去了。

    还别说……

    灵活无比、迅猛如蛇的触须简直是鱼类杀手,但凡有任何鱼类靠近两米范围,它就逃不出洪逸的手掌心。

    而洪逸只需要把怪虫解剖的内脏、残渣丢到河边,就能吸引到大片大片的河鲜前来抢食。

    鲤鱼、草鱼、大头鱼、黑鱼、骨鱼实在不要太多,时不时还有些草龟、河蟹、水游蛇、黄鳝也会嗅着虫血味而来,全部都被洪逸一网打尽,别说有多丰收了。

    胡庆梁都看傻了,因为洪逸早中晚三次去河边驻足一小会,每次都能抓满一大桶的河鲜。

    这让胡庆梁不服不行,连连比起大拇指,一脸贱样地嘀咕着:

    “小伙子的触须真特娘有用啊,能轻绞杀死虫子不说,还能像蜘蛛一样攀爬墙壁,现在连抓鱼都那么溜,我也好想要几条触须展现我的浮夸,漂亮大妈们一定说我顶呱呱。”

    羡慕是羡慕不来的,胡庆梁也只能吃柠檬,一直酸下去了。

    不过话说回来……

    洪逸每次抓了河鲜,都是交给胡庆梁去烤熟的(用虫子们的脑核当木炭来用),他自己则是争分夺秒,如痴如醉地继续在集装箱改造房里,迫害着一条条抓回来的虫子,给它们带来生不如死的地狱体验。

    胡庆梁倒也并非一无是处。

    至少他的烧烤技术还是不俗的。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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