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他所说,他年轻的时候刚开始创业,就是在街边摆烧烤摊的,嘴皮子也是在烧烤的时候陪客人吹牛逼练出来的。

    恰好,胡庆梁离开家里的时候,背包里也塞满了各类调料,连芥末粉这种破玩意他都带着呢,就更别提孜然粉、五香粉、胡椒粉之类的了,该有的全都有。

    所以每一次,胡庆梁烤鱼都能烤得恰到火候,肉质外焦里嫩,撒上一点调料,那味道还真的不虚。

    洪逸算了算自己每天要摄入的食物,可能多达四五十斤,几乎是自己体重的三分之一了,天知道那四根触须到底要消耗多少能量来维持啊。

    也别看洪逸吃得多,一天有三个小时都浪费在咀嚼食物上,其实压根就不影响他的研究工作。

    他有四根触须。

    两根触须负责使用筷子夹鱼肉,而另外两根触须则继续“造福”着一窝窝命运多舛的虫子,两边工作同时进行。

    至于鱼刺问题……

    好像真的不成问题,洪逸的牙口、肠胃一整套消化器官都似乎得到了神秘加成一样,韧性十足,不怕细细的鱼刺卡喉咙,只需要浑沦吞枣就能咽下肚子,那远超常人三五倍的胃酸也会将鱼肉快速消化干净。

    甚至,洪逸连鱼脊骨都能咬碎成渣,一并吞进肚子里消化。

    大吃大喝了三天,洪逸的体魄似乎更加强健了,向来有些书呆子的他,可能不比训练有素的体校学生来得差,说不定体力还比体招生强一大截呢。

    双手的掌心也痊愈得七七八八,对穿的窟窿都已经结疤了,或许再过两天就能还原如初。

    这等急速的恢复力,让洪逸都啧啧称奇,他不得不感叹,融合了虫族基因的他,已经可以称之为妖魔鬼怪了。

    胡庆梁终于忍不住嚷嚷道:“喂喂,小伙子,咱们的调料全部用光了,就连食盐都没啦,你今天说啥也得带我出去满大街地搜刮好东西,不然,你就吃淡巴巴的鱼肉吃到死去吧!”

    洪逸凝神静气道:“嘘,大叔先别吵……你过来,我还要你一点血去喂葫芦孑孓,通过测试,那么多虫子喝过人血都没啥特殊变化,唯独葫芦孑孓暴戾亢奋了许多……可以想象,它一旦成虫化作巨型蚊子,那么城市里的同胞就要面临吸血鬼的威胁了……”

    胡庆梁瞪大双眼,气急败坏道:“什么?还要我割腕放血?这特么都第四次了,我会死的!”

    洪逸慢条斯理道:“哎,就当减肥嘛,日落西山你不陪,东山再起你是谁,要是我完全摸透了虫子的奥秘,说不定我真的有可能为铲除异虫而贡献出最大的力量,人类的历史必将由我来谱写……而你,则是我的好助手,汗青艳史绝对会留下你的大名。”

    胡庆梁听得头头是道,深受感动:“有道理,听得我热血沸腾了……噢噢噢,这些血算不得什么,只管拿去吧。”

    用云南白药给胡庆梁止血以后,洪逸终于打算动身去闹市区域搜集物资了。

    首先要带上的,是三把虫甲弓箭——两把大弓一把小弓。

    这可是超级大杀器啊。

    它们的弓弦由血线虫的红筋打造,弹性好、韧度强,比起现代工艺的弓弦也丝毫不逊色。

    而且别忘了……

    洪逸的触须拥有成年男子的将近三倍臂力。

    他的四根触须,可以同时挽起两把虫甲大弓,超高的臂力配上特殊弓弦,那射出的箭有着超大的射程。

    这俩把专供触须使用的大弓,比之古代的百石弓要厉害太多,威力甚至不比子弹逊色几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