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、延长你的寿命。你想要女人呢,也有。什么种族的都有,哪怕是精灵也不是不能给你弄来。你要是喜欢动物呢,狮鹫也好、天马也好,巨龙说不定也有……善主那边什么都有,什么都能给你弄来。倒不如说,那边才是地精们的祖国。

    “在南方大陆那边淋雨、被虫子咬,天天啃树皮……有意思吗?所以我们并不是什么敌对的关系,这叫各取所需——我把你送去更好的地方,顺便赚点旅游用的路费。你也别总是板着脸……

    “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你反正都要去安息了。那边离教国可远。你就算是在这里犯了什么事,也没人会追过去的。本来那边也是……犯了什么事,就往沙漠里面一藏;白头巾一戴,就往其他城市里面一躲。反正各个城市的消息也不互通,他们自己那边有人犯事都抓不住,就更不用说你了。

    “这也是诅咒师的意义。人要是抓不住,也总要有惩戒他们的手段。是不是真咒死倒是无所谓,但关键是看起来要吓人,这才吓得住人……”

    说着,布莱姆打量了一下眼前沉默寡言的老巨魔。

    这老东西若是站直,身体足有三米高。即使在到处都是精灵的教国,这无疑也算是高个子。他的身体看起来干瘦,却并不瘦弱。那干枯的皮肤、紧绷着的肌肉,让它看起来像是狼人一样危险。

    “……我专门来找你,就是因为你在南方大陆名声远扬啊。”

    他微微笑着:“杀了自己的父亲、杀了自己的舅舅,杀了自己所有的兄弟,还有表兄弟。杀了这么多人,兽歌部落却从你手里兴盛了起来……而这一切追根究底,就是因为你曾是星锑人的奴隶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里,老巨魔突然抬起头来,那锐利而猩红的瞳孔看起来像是郊外的饿狼。

    但布莱姆却没有丝毫反应:“是的,我听过你的过去。你曾被人卖到过星锑,通过自学掌握了星锑语。你给你的主子当仪式助手,偷学他的仪式法术与诅咒,然后你把他杀了、自己搭乘一艘小船,用手划回了南方大陆——二十八天的漂流。

    “你毕竟是从文明世界‘进修’回来的,见识和你那些愚昧的同族不同。如今六十多年过去,你已经老了,从部落首领的位置退了下来……我之前采访你的时候,你也给我贡献了不错的素材。不得不说,我以你为主角的,在鸢尾花那边卖的很火。

    “他们用这本来讽刺星锑人购买奴隶,也用这本来暗讽巨魔的暴力与不可信任。我的文笔很好将你在海上冒险的二十八天的危险之处写的淋漓尽致——当然,我知道你是抓鱼渡过的这一个月。但为了凸显人性与剧情冲突,我让你与你的同伴一起结伴跑路,然后在路上因为饥饿而吃掉了他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芭比木不是被我杀死的。”

    突然,老巨魔开口道:“我更没有吃她。”

    这是他第一次开口,声音苍老而干哑:“我记得跟你说过,她是不小心落水的。那时候风浪太大……我太饿了,抓不住她。”

    布莱姆双手下压:“我知道,我知道。但这样的话,不太合理……现实是不讲道理的,但是要追求合理性——如果把一个写了很久的重要角色,因为风浪来了这种事而杀掉的话,读者就会觉得太过简单。”

    “可事实如此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叫为故事张力而服务——你不懂。总之,你吃下你的恋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她也不是我的妻子,我之前就不认识她。”

    “没关系也可以是一日夫妻。总之,你吃了她,很痛苦而很坚定。这就给你塑造出了一个枭雄的形象。在安息那边,你颇有声望。甚至可以说是巨魔巫师的代名词。”

    布莱姆嘴角微微上扬:“所以,才会有人来找我购买‘主角原型’。我也才有机会把你介绍到这种好地方工作啊,老朋友。那位善主就是看到了这本,才想要请你去一趟。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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