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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地分,万物衍。

    方丈神山长出一棵奇异巨松,吸天地之灵气,收万物之精华,历经千年风霜雨雪,终化为人形。自黑夜而生,由此得天赐性为夜,又是修行千年才离得本土,故名为千离。

    后,女娲平息水神与火神之间的矛盾,并命玉龙为仙界帝君,管制三界,初设九重天天府之际,女娲为让玉龙得人心,处处慈悲为怀,封各路妖仙为神,以充天界神位,而后又让玉龙收夜千离为九重天夜君,一人之下,享受至高无上的尊贵,后来因夜君狂妄自大,处处招惹是非,由此被天帝贬至离山,做了个逍遥散仙。

    光阴似箭,千年如流水。

    离山,夜君府

    “锦华呀,最近有没有作祟的小妖啊?”

    红衣男子斜躺在软塌上,手捧他最爱的特酿青竹酒,似醉非醉,半片胸膛裸了出来,白嫩细致,如女子般美艳诱人。

    “回夜君的话,妖都那边可安稳了,就是……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吞吞吐吐的?”

    “最近西边有个小妖估计是碰上难产了,嚎叫的厉害。好几天了呢。”

    “我去,这种事用得着报我吗?最近打的太少是不?”

    “不不不,夜君饶命,饶命,锦华就是逗您笑笑,这不好几日没看见您展颜了嘛。”

    “一边去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!”

    又一日就这么痛快的过去了。

    次日,皓月当空,仙界第一美男夜千离身着一袭红袍伫立在院子里,猛一看,好像是染了一身血色。不过,这丝毫影响不了他本身的气质。做了夜君九千九百九十九年了,仔细想来,这九千多年的光阴,好像专门是为了雕刻他。

    长发如墨,从头顶倾泻至腰间,没有别样的修饰,只有简单一只玉簪,眉如剑,眼如明珠,唇如桃花,肤如瑶池白莲,如此之中,再添一抹艳红,才得神韵。这些零零散散,聚集在一起,倒也成就了一位亦妖亦仙的夜君来。不过,唯一有个‘不良’癖好,让他在外面的名声增了不少的瑕疵。

    人人觉得红色太过妖艳娇柔,可是夜千离偏爱红色,从小到大,从服饰到府里的摆设,甚至到小池里养的鱼儿,都是清一色的红,在别人眼里,女人的胭脂衣物都是那色儿。堂堂男子钟爱于它,未免有些阴柔。但夜千离才不管这些,我行我素,目中无人。

    很多时候,他会怪异的站在镜子面前,悲天悯人的感叹自己的瞳仁为什么不是红色,那幽怨就像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子一般,有时着实让锦华看不下去。天道就这样的不公,尽管夜千离如此怪异,但丝毫不影响他成为天地间的独宠。他也倒是很享受这种你看不惯我却干不过我的姿态。

    天界,帝君常邀他去九重天畅谈闲聊,妖界,妖王对他毕恭毕敬。夜千离虽然不是天地至尊,享受的却是最高贵的待遇,除了女娲,天帝,谁也不知道这个似妖非妖,似仙非仙的千年老妖精,到底是什么来头。但是夜千离身上自带的冷意,都时不时的震慑着靠近的每一个人。

    “夜君,明天就是您一万岁的生辰了,天帝派人送来贺礼。”

    一位眉清目秀,黑服束发的男子毕恭毕敬的向夜千离作揖。他便是锦华,夜君的贴身侍从加爱宠。受夜君万千独宠的他,如女子般细腻,又如孩童般单纯,因此,在夜君府,他的地位还是很高的,不过,旁人总是认为夜君喜欢男人。锦华自然不会理会这样的莫须有,该怎样还怎样。

    锦华腰间别一把精致的短刃,在月光的映衬下,发出阵阵寒意,但是,刀不是用来防身的,而是给夜君削果子皮。

    “哦?这次,那天帝老儿又送来什么好东西?”

    夜千离轻笑了一声,随手将一片竹叶轻轻弹下,这一抹青竹,是夜君府里唯一正常的颜色。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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