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舔狗了!

    这时——

    超市楼梯传来阵阵急促的脚步声。

    显然楼下的那群人要上来了。

    脚步声凌乱而沉闷,怕是来者众多。

    听觉远逊于洪逸的卢春燕、杨姐直到这时候才听到声响,她们不由得面面相觑,既紧张又期待。

    洪逸却还是理都没理,自顾自地在心中记下林妹的口述数据,而后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子。

    瓶子里,装的是血线虫的唾液。

    半透明乳白色,散发着阵阵醋味。

    洪逸在老鼠身上做过实验,血线虫唾液可以加速修复疮口,迅速生出肌肉。

    哪怕老鼠的尾巴被砍断,但只需要抹上这些唾液,就能在一天半的时间里愈合结疤,再无伤口,除了不能长出尾巴之外,并无副作用。

    如此奇效的愈合效果,让洪逸都啧啧称赞。

    但他一直都没在人的身上试过效果。

    洪逸掌心的创伤恢复得七七八八,想试也试不了,至于胡庆梁那死胖子,还要留着他负责给洪逸烤鱼烤河蟹呢,自然也不好拿他来为医疗事业献身,万一有什么毒副作用,毒死了这胖子就有些可惜了。

    现在,洪逸可算是找到了机会。

    “滋,滋”

    洪逸在林妹的肩伤倒了半瓶血线虫的唾液,顿时,她就像是被泼了热油一样,伤口滋滋冒出白烟,像是在产生着什么不可思议的化学反应一样。

    她惊恐不安地低声叫道:“你给我涂的是什么……”

    洪逸恶意一笑,嘿嘿道:“你还是别知道比较好。”

    林妹瞳孔一缩:“难道是……”

    洪逸不再理她,拍拍手站起身,转而去迎接即将到来的冲突。

    不多久——

    “咚咚咚”

    沉闷的脚步声中,电梯口爬上一群气势汹汹的不速之客。

    清一色,全部都是穿着黑色反光风衣的男人。

    多亏了虫灾,高端服装店全部倒闭,里面的名牌衣服全被洗劫一空,这不,一群社会混子也能拿燕双鹰同款风衣来当制服了,果然出来混讲究的就是形象和牌面。

    “大哥!就是这群女人!是她们杀了田狗,还废了我的一只手,你今天说啥也要给兄弟几个讨回公道啊!”

    一个单手打着石膏的黄毛混混,刚踏上二楼,就放开嗓子嚷嚷,看向卢春燕、杨姐的眼神里充满了恶毒和凶戾,像是恨不得推她们去海里喂鲨鱼尸骨无存。

    而那个杨姐一看到这个黄毛混混,立刻就止不住地一阵恶寒,气得攥紧拳头。

    她恨透了这黄毛混混,因为他昨天联合另一个同伴糟蹋过她,幸好糟蹋到一半的时候卢春燕挣脱绳子,用铁锤打死赶跑那两个畜生,要不然的话,她可能早就被掳去混混窝里吃香喝辣了。

    “哦豁,哦豁,这两女人果然别致,脸俏屁股圆,是我喜欢的类型。”

    那群人的领头人是个体型魁梧的板寸头,身高接近一米九,脖子和脸上都有龙形纹身,一看就知道是社会上的滚刀肉,像极了上门收债、收钱买命的那种。

    跟来的五六个同伙也全是道上混的那种人,他们手持大锤、铁柱、钢棍、西瓜刀,凶相毕露,此刻他们吹着口哨吆喊道:

    “大哥,你吃完了肉,也给咱兄弟喝一口汤啊!”

    “大哥,我们想跟你一起并肩作战,杀敌一泻千里!”

    “嘿嘿,姐儿别怕,我们大哥出了名的会疼女人,你们有福了。”

    一群人肆意大笑,鬼哭狼嚎,像是掌控全局、吃定了在场的女人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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