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拳击手就不同了,他们一场比赛,最高能拿到上亿美元。

    就在今年夏天,梅威瑟和UFC的明星选手嘴炮麦克格雷戈举行了一场跨界大战。

    这场跨界大战是在拳击圈的运作下举行的,而这一场比赛,梅威瑟的收入就是三亿美元。

    嘴炮输了,却也拿到了一亿美元。

    不过根据在网上的消息,因为嘴炮属于UFC的签约选手,他的一亿美元,只能得到两千万,不超过三千万。

    剩下的百分之八十,都被UFC拿走了。

    周臻就是因为对内部规则不懂,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巴蒂斯塔这个业内人士。

    巴蒂斯塔沉吟了好一会儿,才组织好了自己的语言说道:“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,我就从最简单的拳击组织和搏击赛事的差别来说起……”

    史泰龙和塞隆也很有兴趣,孟蕾更是拿着一个小本本,准备记下来。

    周泰听不大懂,却也很有兴趣,只有徐桂娥完全不懂英语,开始收拾起了餐桌。

    “拳击有四大组织,格斗行业有各级别的赛事。组织属于行业机构,赛事属于公司性质。

    MMA的发展不过几十年,拳击的发展却已经有几百年。九十年代,MMA才组织了第一次UFC大赛,原本只准备比赛一次,但是因为盈利,所以保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UFC已经成为MMA最高级别赛事,在你们亚洲还有K1,昆仑决这样的赛事,其实都属于UFC的人才供应地。”

    周臻点了点头,他对这些其实也很了解,不了解的是内部运作和分成。

    “拳击早已经成为了一个大型行业,无数运动员,推广人在这个行业混饭吃。他们不需要推广,就有无数的观众基础。

    但是UFC不然,他们属于一个封闭的系统,或者说是公司,为了推广这个行业,他们需要培养人才,将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差别,体现在五个方面。一,拳击组织每次比赛要问拳手收钱收钱,但是赛事组织要给选手出钱。

    按照职业拳击的逻辑,大家花钱看拳王比赛,一场比赛的收入多半归功于拳王;

    而搏击赛事恰恰相反,因为赛事费心费力组织比赛,还要给拳手出场费,所以多数收入都被赛事方拿走;

    所以,和拳击运动员比起来,搏击运动员就是赤裸裸的被剥削。

    当然,这种剥削是行业决定的,属于行业规则。

    拳击比赛拳王和推广人是老板,搏击比赛拳王是“打工仔”,而赛事方是老板。

    这是我说拳击组织从推广人那收钱,而搏击赛事方给运动员出钱的原因。”

    周臻表示理解,巴蒂斯塔又说:“第二点,拳击比赛是小而精,搏击赛事是大而杂。拳击比赛,只要能与对手协商好,符合拳击组织的规则,随时都能组织一场赛事。

    职业拳击比赛的收入是给推广人和运动员,等拳击组织只收取百分之十左右的认证费佣金。

    职业拳击的推广人一般只签约几个明星拳王,比赛频率也不需要太频繁。

    帕奎奥一年打四场比赛都嫌多,梅威瑟一年也就打一两次比赛。但是他们的收入,就是所有运动员都比不上的。

    而搏击赛事不同,他们类似一个超级庞大的推广公司,在稳定频率下定期举行比赛,称之为系列赛或者联赛,并且需要签约大量的运动员。

    以UFC为例,他们签约了大约四百名拳手,每个人每年最少四次比赛,就是一千六百场比赛。

    为了推广新人,大部分拳手是亏钱的,每年举办如此多的赛事,成本就大的惊人。所以他们给每个人分的钱就不会很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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