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少府令,少府中刑徒,赘婿,城旦还有多少人?”刘询问道

    陈万年想了想开口道:“回禀陛下,刑徒,赘婿,城旦在少府在册作工者近三十万余人!”

    “三十余万人在册,陈卿,明日开始点清少府劳作刑徒,赘婿,城旦,分批前往辽东等地,开垦戍边,耕种土地每人划分两百亩,耕种五年后归其个人,五年中粮食所得,两成归于耕种者,少府统一发放口粮,五年后辽东郡重新齐民编户,耕种出土地二十年不得售卖”

    “少府必须尽快,组织能公巧匠,研发可以在野外寒冬定居之屋室,也要研发可以御寒之衣物,朕在年幼时,在宫中见一西域女奴,说在其家乡,用棉花御寒,朕见建章宫木草园中有同样之物,少府上下要细细研究,如可行就在博望苑种植培育!”刘询说道:“汉室用竹简,十分繁重,也要尽快研究新型书写用品,少府令任务繁重,赐御剑一柄,以示奖励,如大事儿完成之后,朕另有赏赐!”

    陈万年心花怒发的恭身拜倒:“喏,臣谨遵圣旨!”

    注:城旦:秦汉时强制男犯筑城女犯舂米的刑罚。

    《汉书·惠帝纪》应劭注:“城旦者,旦起行治城”;“舂者,妇人不豫外徭,但舂作米”。

    有时与其它刑罚结合使用,如黥城旦舂、髡钳城旦舂等。 至东汉时,“城旦”不止筑城一事。 晋以后此刑再无所闻。至北周时,将强制犯人服役的刑罚定名为“徒”,一直沿用至清。

    耐刑是秦朝刑罚之一,即强制剃除鬓毛胡须而保留头发,大多单独使用,使用于一些较轻的罪名,比髡刑(髡,音[kūn]。指剃光犯人的头发和胡须,髡刑是以人格侮辱的方式对犯者所实施的惩罚,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不敢毁也,孝之始也!所以剃光了是对他的一种羞辱。)较轻。

    颜师古注引应劭曰:“城旦者,旦起行治城;舂者,妇人不豫外徭,但舂作米,皆四岁刑也。今皆就鬼薪白粲。取薪给宗庙为鬼薪,坐择米使正白为白粲,皆三岁刑也。” 《汉书·高帝纪》:“令郎中有罪耐以上,请之。”颜师古注引应劭曰:“轻罪不至于髡,完其耏鬓,故曰耏。古耐字从彡,发肤之意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