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一的结果,只能是丧命.很多人便是如此丧命的,自不量力,盲目自大.最后的结果,那便是丢掉小命.可惜这种人,即便是丢了命,都感觉自己很勇敢,是条真正的汉子.简直白痴一个.又有哪样的英雄,他会去逞匹夫之勇呢.很少的.彩鳞一把把他拉开,笑眯眯地讲:"有老婆在,你便不用动手,杀鸡焉用宰牛刀,你是斗帝,而一个斗帝,是不需要轻易出手的,但凡出手,那便赶尽杀绝".

    彩鳞的样子很冷酷,俏丽的脸上,布满了冰霜.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美杜莎女王.她的骨子里便是嗜血的天性.杀,便是我的喜好.只要有人能够让我杀戮,那我绝不手软,而手软不是强者的本分.只有杀人遍地间,却能不动声色,那才是真正的强者.只有把一切都看作粪土,眼里的黄金才能够珍贵.强者是没有对手的.那些让自己正视的敌人,才是最强的对手.杀吧,手起刀落之间,才是最干净利落的较量.

    萧炎只好把涌到手指端的斗气,再收了回去.彩鳞都这样说了,那还需要他来出手吗.不需要,只有来者先把彩鳞打败,那他才有可能出手.这是规矩,一个斗帝在江湖中混的规矩.没有规矩不成方圆.那,杀吧.让彩鳞放开手脚的去杀.直杀到血流成河,直杀到地老天荒.只能她可以,哪怕屠城都可以.只要这个城,不是加玛帝国的城便行.如果传言是真,他们脚下的这座地府,那便一定要灭得干干净净.